Wednesday, April 06, 2011

電影《依法犯法The Lincoln Lawyer》

昨天假期,放自己一天假,去看電影。
改編自同名小說的電影在美國大收,橋段也是耳熟能詳。Lincoln 是一個專打刑事案的律師,錙銖必較的律師把MR Green 奉若神明,只要有錢可化大罪化小罪,小罪化無罪,錢可通神也。
NTGUILTY
自以為天地正義都能掌握於手裏的他終於墮入金錢陷阱。有天偶然接下一單紈絝子弟的官司,以為小富從中起,誰知種下禍根,置身萬劫不復之地,究竟他如何機智叢生,力挽狂瀾?
一表人才的紈絝子弟
Lincoln 的辯才與 “風度”實在不敢恭維。但事實上公義的價值在於可以得到公義的機會 (Access to Justice),尤其是刑事案件。由於刑事案件是政府的司法部提出起訴,故被告是需要有律師代表(Representation)並可申請法援,然政府律師的質素比較一般,委託人的勝數有多少自是心中有數。故造就一班懂得在法律隙縫之中游走的九流律師,在公堂中能指鹿為馬,充份利用陪審團,能言善辯,無往而不利。

電影的故事情節豐富,步步進迫,主角配角的發揮讓人心無旁騖。為Lincoln服務的朋友意外死亡,純粹意外還是早有預謀,故事鋪排高潮在最後二十分鐘,十分精采,確實為主角擔心。對家庭有所虧欠的律師,如何補償? 生命在旦夕之間,如何求生? 意想不到的結局令人更加喜出望外。九流律師迷途知返也是再次體現金錢不是唯一的服務對象,捍衛司法制度下公義之重要性更加是是刻不容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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