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20, 2005

短訊不如長信

我傾向用文字交心,我十分希望能將自己的心情借片言隻字抒發出來,可以打進別人心裏,我這樣地以為。對於別人給我的一些字句,我會珍而重之,那份真摯與情誼是現今短訊所缺乏。也正止是由於短訊流行,我們都會發覺我們不再以為用文字去表達自己的感情為最佳,相反,我們要急功近利,講求速度,愛你/一起/上街/看戲/旅行/不方便會面/見家長/恨你/分手/再一起/冷戰/回答/離開,不用口說,只需在手機上的鍵盤輕輕輸入,不一會,對方就會收到,至於對方的反應,或者歡笑或是淚流只可以臆測。

我以為一起分開是不是應該親口說出,為何要借用短訊,我不明白,我真的不明白,我們用心去溝通,我們用文字去感動人心,但短訊實真的做到嗎? 會不會只有在某些時候,短訊只是消遣工具,不用多付太多感情,喜歡的儲存,不喜歡的刪除。彷彿整個過程都不會留痕,只是記憶體的加入與刪除。讓我想到為何前一代人喜歡寫信,雖寄信需時,也值得等待因為值得 (我們大多數的情況下分不清甚麼叫值得,我們只知甚麼叫不值得)。除了見証自己對對方的情誼,更有在信紙上洒上香水,無非是為自己留一個痕跡,也見証當中的旖旎與纏綿。如今好像都不流行了,只流行短訊,我只有感到短訊之冰冷與無情。

過去,我會抄下另一半的短訊,或纏綿、或祝福、或叮嚀、或關愛,我都珍而重之。和他分手己好一段時間,我不欲看那些短訊,我只是怕會觸動一些神經,不能自己。我一度想過抄下那些短訊,透過一段段的短訊,我可以看一段感情的起承轉合,感情由濃轉淡,由淡至無何再淡,至冷淡,都在那小小的一塊記憶體內。

我在想一些事情,好不好留下那些回憶。

我已經暗暗作了一個決定。我在想換電話的時候會不會不能帶走那些訊息,若然不能,我隨它去吧,由它歲月留痕。那些短訊,在世上只有我一個不捨得,只有我一個。再不捨得,也只是過去,也只是過去。

1 comment:

  1. tiffany,我想告訴妳一樁小事。nokia 手機有個電腦軟件,功能之一,是把短訊留一個 backup。前幾天我在做這個東西時,手機資料經電腦傳到一半,電腦 down 了 ,手機裡147 個短訊只留下 3 個。以前他跟我說,有些話,但凡說過的,就會統統記住心裡。於是我看著那3個淨下來的短訊,就對自己說,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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