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16, 2005

金莎

一般的朱古力,甜,除了甜,我想不到有其他形容詞。

金莎, 給她一身金色,讓她可以耀目,橫看眾生。

曾幾何時,她盛極一時,她成功搶走賀年食品一哥 - 藍罐曲奇的位置。每個香港人沉醉於她華貴的裝璜,對她寵愛有加。不久,她成為女士辦公室的心頭好,小孩子爭相搶吃的糖果就連男士也愛吃她兩三夥。

別以為金色包裝紙下,她平平無奇。其實她內外皆上乘。在於外層一咬之下的清脆俐落的聲音,那清脆的感覺有如咬下青爪般的感覺之餘,隨著而來的朱古力槳,那混合為一的濃郁朱古力味道,那濃得化不開的甜膩,有點霸道。

友人Celia愛煞金莎,那次我看到友人連吃數粒金莎而面不改容,我很是吃驚,因為甜得委實有點過份,我不是十分喜愛,每次吃的時侯我是要和水吞服,好比藥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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