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7, 2007

失魂記

話說楊千嬅小姐開演唱會,我無理由不買票,而且在開售當天就上網買票,為自己買了星期六的票,還好心地幫朋友買星期五的票,自問,相當支持楊小姐。買完票,難掩興奮心情,十分期待演唱會的來臨。

到了星期五,和R去奧海城看戲,打算看"美味不設防"。到了仙跡岩快速地吃了xx麵線,就入場看戲了。奧海城戲院的紫色座位很舒適、寬敞,不錯不錯。沒想到電影相當好吃,看得我哭了。而在開場不足半小時,本應在星期五看戲的朋友致電,我則回了一個短訊,以為我的朋友沒有帶演唱會票,但是朋友回短訊指"大件事",當下立即回電朋友並詢問是何事。原來我給朋友的演唱會票是星期六的,而非星期五。我當下的反應是十萬個錯愕與很多很多的感嘆號!!!!!!!為何我會犯上這個錯誤呢,電影也沒心機看。我和R小聲地說情況,R說這也沒辦法吧,只好讓我的朋友看星期六晚的演唱會,而只好浪費今晚的兩張票吧。而且,星期五的票在R家中,也未必來得及去取回,只好白白花掉兩張當晚的門票吧。一想到要白白花掉兩張門票實在有點不值,而且是真金白銀買票啊,又失去看楊千嬅的機會....十分懊悔自己的過失。

過多二十分鐘,R則說離開戲院吧。我尚未弄清楚是甚麼回事,腳步已離開戲院了。R致電回家看看有沒有家人可以把演唱會帶到九龍塘火車站。算盤是這樣算的: 當時是晚上八時四十五分,假設可以有人幫我們把票拿出來,那我們仍可以看演唱會,只是會錯過一些精采片段....不過總比全部錯過還好。R致電回家,幸好有人有家,但是…好像….只找到一張演唱會票!!! (一張?兩個人喎,點算呢???)不要想太多,總之要去到目的地會合,一張票好兩張票好 - 都要。

我提議乘地鐵到旺角(!!),這個方案當然不行。我們乘小巴到旺角,上車以為司機隨即開車但苦等未夠三分鐘,即當機立斷地下車轉乘的士,當我們上了的士後卻見那小巴隨即開出。人生無奈的事情何其多呢….

去到九龍塘火車站,火速地和R的家人會合並取票。我們很快地到了紅磡,之後瘋狂地奔走,到找到自己座位並坐下的時候,我看手錶,只是九時二十分!!!!楊千嬅在唱 “假如讓我說下去”,實在令人太振奮了。

然而鄰座的觀眾有點怪,他在每次千鏵新歌時便會拿起筆記簿在寫呀寫,又為每首歌拍照和錄像!!!然而在如此黑的環境下,他真的能寫下歌名嗎????

千嬅表現尚可呀,唱了很多耳熟能詳的作品。《野孩子》、《愛人》、《熱血青年》、《野孩子》、《狼來了》、《閃靈》等等。新歌有《化》和《陌路》等等,而且一些比較冷門的《出埃及記》也有演唱。是次演唱會特別之處在於千嬅首次以舞會友,特別排了數隻舞,如點題作品,帶有印度音樂元素的《不認不認還須認》,絕對可看出其交足功課的誠意之作。

演唱會完結後,真的有點依依不捨。

之後我們到了茶餐廳吃東西,R的公仔麵則很快可以吃而我點的鮮果涼粉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鐘。R提到電影可以再購票入場看,也只是百多元,但是演唱會不同,兩張票合計也要四百多,而且機會比較難得,所以他毅然作出合時離開戲院的決定。說得對!!!我偏偏沒有絲毫危機處理的頭腦!

對於能在如此失魂的狀況下仍能看到楊千嬅演唱會,真的要多謝R,全憑他有EQ及AQ,也要多謝他沒有怪我,並跟我身水身汗地奔走往紅館。

1 comment:

  1. 好難想像你會咁大意。
    好彩可以亡羊補牢,只係損失左半個鐘,如果唔係真係喊都無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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